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政协的“三化”建设

2009-12-16 来源: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一科学发展观揭示,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立足点和根本点,既是社会前进的动力,也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它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人文精神、人本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的理念。它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现阶段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人民政协的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因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政协履职的“三化”建设和政协工作的全面发展,也就成了当前政协工作的第一要务。
  一、政协履职的“三化”建设,是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加强“三化”建设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必须建立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之上。十六大报告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指出:“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这指明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实现途径。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是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基本规律,是实现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
  (二)政协“三化”建设,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环节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当家作主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要求必然也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机构,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以 1989 年 12 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意见》为标志,多党合作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三)政协“三化”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条件
  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政协参政议政,必须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团结一切爱国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祖国完全统一,为维护世界各国的和平,最终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而努力,从而真正做到参政为民。为达到这一目标,必须解决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问题。即要求对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构建起制度、规定、标准、运作的系列和体系,使政协履行职能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按章行事,不因人、因时、因事而异,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推动工作深入有序地开展。首先,“三化”是保障。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如果没有权威性的制度和详尽的规范作保障和后盾,难免不因随意性、盲目性而流于形式,也很难做到不偏不倚。要使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成为有预见性、主动性的行为,必须坚持“三化”建设。其次,“三化”是途径。政协是个大舞台,需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登台表演。只有通过“三化”建设,才能在表演过程中充分体现民主、团结的新气象,使委员和党派成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第三,“三化”是过程。这一过程,能帮助政协内聚内功、外树形象,既加强了政协组织内部的管理和建设,又能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展示政协的新形象。因此,人民政协履职中的“三化”,是由党的总目标所决定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条件。
  二、政协履职过程中“三化”之间的辩证关系
  政协的“三化”建设中,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者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各有重点,不可偏废。所谓“制度”,就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规范”,即标准、法式;“程序”则是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制度化必须依据事物发展的规范和程序运作情况来制定或修改完善,制度的落实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程序,没有规范和程序,再好的制度也落实不了;规范在实践中形成,需要提炼升华为制度,用以对事物发展的过程进行控制,规范化则是用制度去对民主行为进行统一约束和规范,使民主主体能严格遵守民主制度及其程序;程序是为实现某种结果服务的,一旦确立了程序,它便具有发挥作用的价值,这种价值在于,只有按预先设定的科学程序去做,结果的实现才会有更大的必然性,而程序化则要求将民主过程中要坚持的程序设计与方法步骤,用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只有正确处理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稳步发展。因此,制度化是实现目标的前提和基础,规范化是对目标实现程度的具体量化和要求,程序化则是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手段。
  三、政协履职过程中“三化”建设的具体途径和要求:
  政协组织是“三化”建设的主体之一,“三化”建设是提高政协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的重要途径。政协履职的“三化”建设,是为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能更方便地进入党委政府决策程序,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一个在党委领导下,需要政府及各方面支持,依靠政协自身努力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加强与党委、政府部门的联系,发挥政协机关和广大委员的积极性,持续推进政协履职“三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政协“三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要找准切入点,更新观念,加强学习,理论和实践结合,全面系统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而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进程中,不断加深对政协履职“三化”建设的理解,不断提高对“三化”建设的认识,坚持不懈地把“三化”建设当作一件根本性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政治文明建设,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是一种双向交流、多维推进的过程。通过加强政协履职的“三化”建设,能增强政协履行职能的实效性,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能更好地实现广泛的团结和民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致力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致力于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科学发展观对政协“三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政协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协的一切工作必须围绕着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展开,必须为中心工作服务。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才能使政协真正起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才能更好地为政府出谋划策,才能为中国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发挥出积极的作用。而背离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则会使政协工作迷失前进的方向、丧失群众的支持,进入死胡同。因此,在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三)政协履职的“三化”建设,必须坚持以委员为本
  民主和团结是政协始终高举的两大旗帜,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需要民主作风,需要团结氛围,需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来自于社会的方方面面,他们通过平时不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的社情民意。只有坚持以委员为本,调动他们在政协工作中的积极性,才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使他们更加关注民生、参政议政、知情出力、奉献社会,才能实现凝聚人心、集中民智、维护稳定的目的。因此,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在政协的“三化”建设中,坚持以委员为本的原则,创新委员开展活动的新方式、新方法,健全和完善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政协工作实践,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保障机制。
  (四)政协履职的“三化”建设,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我国政治中不可分割的两部分,民主党派在政协这个大舞台上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工作方面,两者都承担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在人员方面,党派中的许多领导兼任着政协的职务,很多党员同时也是政协委员。因此,在加强政协履职的“三化”建设中,民主党派的作用不可忽视。
  (五)政协履职的“三化”建设,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
  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是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的,它的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政协工作水平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政内容、理念的优化和提升,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新的参政理念,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着力点,就能敏锐地把握时代发展规律,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卓有成效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政协履行职能的范围可以涉及政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在实际工作中,政协组织因人力、物力以及自身人员构成等种种原因,不大可能具备在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开展全面协商、全面议政、全面监督的条件,只可能就一部分问题展开工作。政协组织履行职能时不需要面面俱到,而是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和能力,量力而行,整合优势,把工作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上,放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上,这样才能以点带面,收到实效。
  (六)在履职的“三化”建设过程中,必须把握好自身的角色
  政协的“三大职能”决定了政协只协商、不决定;只监督,不强制;只参政,不执政;只议政,不行政。同样,在“三化”建设中,政协组织也始终必须把自身放在参政的位置上,站在时代的高度和历史的高度来看问题、想对策,既设身处地地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又从旁观者的角度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出谋划策、多提意见。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创造性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政协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上取得更大的实效。
  (七)在履职的“三化”建设中,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为适应政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自身建设中,首先必须切实加强政协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政协履行职能的有效形式,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政协工作实践,推动政协工作向前发展。其次,要从领导班子着手。政协常委必须增强“三化”意识,不断提高按“三化”要求履行职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三化”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第三,政协机关是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关键,也是联系广大委员的枢纽。抓政协的自身建设,需要从机关做起。在机关中要加强学习,树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作奉献的好风气,理顺关系,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使政协机关真正成为委员之家,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第四,要积极发挥政协中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要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协履职实现“三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第五,各专委会是政协工作的重要职能机构,要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通过抓紧抓好“三化”建设带动专委会的工作,以专委会的工作促进“三化”建设。最后,要切实加大对政协委员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履行职能的水平。对政协委员来说,要不断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建设,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忠实于履行委员职责。
  总之,政协履职的“三化”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条件,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也是政协本身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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