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人为本”思想的发展看民主党派参政为民的必然性与现实性

2009-12-16 来源:

      中共十六大把“以人为本”写入了党的中央文件中,标志着以人为本已经上升为党的执政理念。“以人为本”思想的形成过程,是根据邓小平同志的相关论述和认识的不断深化而逐步提出和确立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承和丰富了邓小平理论中的“以人为本”思想,突出了为民、信民、靠民的观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发展了邓小平理论,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以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要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维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积极参政为民,才能更好地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是理论和实践发展的的必然
  第一,以人为本具有深厚的人文基础。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马克思说,“人并不是抽象地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又说,“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正是为了人的生存和幸福,人才孜孜不倦地探索和实践;正是为了人的价值和尊严,人才永无休止地创新和追求。其实中国传统哲学历来强调“天人合一”,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早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就有思想家提出了“民为贵”的观点,其后有“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等千年古训,都体现了重视“人”的精神。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及为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历史的经验和国内国外的实践进行了科学总结,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以人为本”思想,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纵深发展,是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成果。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是贯彻邓小平理论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发展生产力,都是为了把人从“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回顾过去的二十年,我们正是一步步按照邓小平同志设计的战略目标前进,在二十世纪末实现了小康社会。进入新世纪,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现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抓住机遇的同时也面临许多挑战。把“以人为本”写入党的文件,是领导全国人民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执政党来说,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对民主党派来说,则是参政为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真正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目标。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实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只有以树立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各项事业才能真正得到巩固和发展。如果把以人为本的观点放到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中来理解,就是要强调人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意味着人首先要从自然的束缚中获得解放和自由,其次要从社会的种种桎梏和束缚中获得解放和自由。人的进步、解放和自由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发展的目标和动力,也是评价发展程度的标准。因此,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增长,也应该包括社会、政治、文化、思想和精神等层面的全面的内涵。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修宪把“保护人权”、“公民的合法私人财产不受侵犯”等内容写入宪法,是从根本大法上保障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民主党派参政为民具有现实可行性
  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执政党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对于参政党来说,就要做到参政为民,不仅是现实需要的,也是实际可行的。参政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工作,深入领会“以人为本”思想的深刻内涵,努力发挥自身的特色,为实现包括参政党所代表的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以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提高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的自觉性、坚定性,努力改善“参政为民”的能力。参政党完成好历史赋予的使命,就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提高参政党的理论水平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核心,以健全和完善党内制度为保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抓住参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明确人民群众是决定我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明确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想问题办事情,坚定不移地站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立场上;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宗旨,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摆到至高无上的位置上。
  第二,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履行好参政党职能。参政党要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是就是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履行参加党职能。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依据,审视处理问题。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为依据,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检查各级国家机关在决策制定上、政策落实上、执法执纪上、工作效率上、服务态度上、廉洁勤政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民主监督。在参政议政上,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要求,特别是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一定要把情况了解清楚。要切实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反映群众的意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通过落实,使人民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能够尽量得到解决,意见要求能够得到答复。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为党委、政府提供坚实可靠的决策依据,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要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立足于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
  第三,要紧紧围绕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献计出力。发展是执政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同时也是参政党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只有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搞好献计出力,工作才能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人们生活水平、生存质量和自身素质的提高,是全面发展的标志,也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动力。当前要围绕加快发展献计出力,就是要坚持与时俱进,确定参政党工作的思路,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参政议政。当前,新的形势和任务迫切需要参政党去研究解决改革开放中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统筹协调城市与农村、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与国际以及区域之间的发展与平衡。除应从财政、税收、投资、分配等方面建言献策外,还应抓住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系列问题,可能影响三个文明建设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关系社会弱势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把情况摸透,把症结找准,把建议提好。要把程序性的工作做新,把虚事做实。要充分发挥参政党的特点和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凝聚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形成团结一致、万众一心、同心同德、聚精会神谋发展、抓发展的局面。要结合实际,抓住加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大力推动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促进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民增收,加快城市化建设。围绕加快发展这一要务,既要在参政议政上出智谋、献良策,又要在真抓实干上出实绩、出典型,以新的业绩,展示民主党派团结奋斗、昂扬向上的时代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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