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

2009-12-16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就国家大政方针、重要事务开展协商监督、参政议政的组织和机构,是中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长期以来,人民政协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提出许多真知灼见,起到了其他组织和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作为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参与单位,民主党派一路伴随着人民政协的成长历程,在人民政协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党派如何保持优良传统,发挥自身优势,利用政协舞台,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出献计出力,值得深入探讨。
   一、民主党派与人民政协的历史渊源和现实联系
   民主党派与中共共同筹备成立了人民政协。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正式通过以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为中心内容的“五一口号”。而要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前提是必须得到反对蒋介石独裁统治的主要民主党派的赞同。为此,5月1日,毛泽东同志亲自致函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深和主持中国民主同盟盟务工作的沈钧儒,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想法,并提议由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和中共中央委员会“发表三党联合声明,以为号召”。同时,中共中央还征询了其他知名的民主党派人士如章伯钧、彭泽民等的意见。5月5日,李济深、沈钧儒等领衔发出响应电,表示衷心拥护,当天又向社会发出通电。在香港的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人民救国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中国民主促进会等党派领导人及无党派民主人士,于5月8日起以“目前新形势与新政协”为题连续召开座谈会,认为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是我国政治发展的必经之路。在上海和海内外其他地方的各民主党派、华侨团体等也纷纷表示衷心拥护“五一口号”。在广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胜利召开,中国共产党以一个政党的资格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其他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分子一起,在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的基础上精诚合作,协商决定中国的一切问题。这次会议,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共同参加新中国国家政权建设。历史记载了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会议召开过程中所起到的不可磨灭的作用。
   民主党派与人民政协密不可分。首先,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在全国政协的所有34个界别中,8个民主党派都有各自的界别。各地政协也如此,都为当地的民主党派设置了独立的界别。这一界别设置,使党派能够以界别为单位,发挥本界别委员的专长和优势,开展协商议政、视察调研等活动,通过界别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本界别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并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其次,民主党派成员是政协委员的主要来源。在人民政协的构成中,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从全国来看,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协委员的有1343人,占委员总数的60%;担任政协常委的有195人,占常委总数的65.2%;十一届一次略有上升: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委员的有1345名,占60.1%,担任常委的有195名,占65.4%;两届中,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都为13人。在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协中,共有33.6万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协委员。此外,相当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担任了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和委员,还有许多在政协机关中任职,同样在为政协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个环节中都要切实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这个作用,主要体现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个方面。
  (一) 积极参与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它的重要原则就是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中进行协商。它有两种基本方式,即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对政治协商工作都十分重视,每年都要利用人民政协这一组织同各民主党派共商事关国计民生的大政方针。各民主党派要充分利用人民政协的各种协商方式,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对各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了充分保证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质量,政协和党派都需要不断努力。从政协来看,要进一步规范政治协商的程序,就协商的内容、形式、要求、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方便民主党派协商以前的准备;从民主党派角度看,首先需要建立一定的机制,通过规定的程序来广泛征集党派成员和所联系界别群众的意见;其次要积极培养党员骨干、专家队伍和机关干部队伍,发掘和组建智囊团队,充分发挥智囊团的参谋作用,群策群力;第三,要注重平时工作中的积累,广泛收集事关发展大局和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各种资料,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此来保证在政治协商过程中反映的是党派集体智慧的结晶而并非党派领导人的个人意见和建议。
   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因此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工作中也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 认真开展民主监督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我国政治运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又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形式。它与其他形式的监督相辅相成,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通过提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不具有国家权力性质,靠的不是权力和强制性,而是以理服人和政协的权威性、社会影响力。它既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其中主要是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监督。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互相监督的一个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政党体制内,在团结合作的政党关系上,通过民主的方式对执政党以及各参政党之间实行的一种政治监督。其目的是为了巩固和稳定多党合作格局,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维护改革、开放、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监督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通过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等。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大舞台,离开政协,民主党派很难开展好民主监督。而民主党派又是政协舞台上的主要演员,离开民主党派,政协也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发挥各自特点、加强双方联系。要做到这一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协首先必须在组织上提供保障,要切实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的比例,安排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在政协机关中担任专职干部乃至领导职务,安排他们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邀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使之在其位谋其事。其次,要充分保障和尊重民主党派的各项权利,如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的权利,开展视察活动、参加调查研究的权利,反映社情民意、上报提案、进行举报的权利。第三,要积极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其履行职能的各种活动,邀请他们参加政协的各类会议,及时向他们通报各类信息,积极安排政协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参加中共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等,使其能够知情参与。
   民主党派在民主监督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三方面的问题,一要注意抓关键环节。民主党派工作中所涉及的事务包括社会的方方面面,而转型期的中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十分纷乱复杂,需要且能够进行监督的项目和内容不计其数,而民主党派人力和社会资源都十分有限,如全面出击,势必手忙脚乱,难以真正做好监督工作,因此,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抓关键环节、抓大事、抓力所能及的事。二要注意克服畏惧心理。民主监督的过程是一个提意见的过程,有时难免要得罪有关部门和人员,因此,党派成员甚至是党派组织,有时发现了问题或苗头,特别是涉及到一些关系部门、重要部门或有一定权势的人的问题,往往可能因担心影响双方关系或受到报复,而采取回避策略,自动放弃监督的权利。这一点既需要通过完善各种体制机制来保障监督者的各项权利,更需要各民主党派树立主人翁意识,克服畏惧、畏难情绪。三要做到帮忙不添乱。作为参政党,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主要起到向党委和政府提醒、督促、建议的作用,至于监督后如何处理,应该是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党派应该充分尊重党委和政府的意见,除非涉及到违法乱纪之类的行为,不要把参政党的一家之见强加于党委和政府,给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带来负面的影响。
  (三) 深入进行参政议政
   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根据这个基本点,广义而言,参政议政本身已经包含了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它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除此以外,它还包括通过调研报告和社情民意信息等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的形式。
   认真组织调查研究。要做好调研工作,需要抓好三大环节,首先是选题环节。在选题中,各党派近年来一直十分重视并做得比较好的是围绕发展主题,选择关系民生大局、人民群众关心、党和政府重视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调研。但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选题要充分体现党派的界别特色。根据党派章程,各党派在党员发展方面各有侧重,并且也有各自所联系的界别,因而在调研工作中各有所长、也有所短。选题中如能发挥界别的特色和优势,则事半功倍,容易出成果,也能形成党派参政议政的品牌。二要制定科学的选题机制。在选题过程中集中党员专家的集体智慧,以此保证选题更加具有科学性、前瞻性。三是要把握质与量的关系。民主党派的资源比较有限,必须集中力量出精品,如果全面开花,往往结不出果实。因此,必须量力而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拓展数量。第二个环节是调研环节,这个环节中也有三点需要特别注意的。一是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特别要加强与政府对口联系部门、政协专委会的合作,借助政府和政协的力量掌握更多的一手资料,并得到指导,进一步提高调研成果的质量。二是注意参政议政队伍的建设,在组建调研骨干队伍时,要注重年龄、专业结构的搭配,尤其要重视培养新人,要有意识地在各个调研组中安排新党员,形成以老带新的格局,不断提高党派参政议政的能力。三要做到求实求细,调研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踏踏实实地深入基层,全面掌握一手材料,切忌蜻蜓点水式的表面文章,只有情况摸清了,才能写出好的材料来。第三个环节是调研报告的写作和修改。这个环节中,除了要将调研过程中了解到的问题如实反映外,重点在于要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应包括基层干部群众的想法、党内专家学者的意见、参考国内外其它地方的做法等等,经过调研组的认真分析归纳思考后最终形成调研组本身的意见建议。这一环节是调研工作的核心所在,各个环节的所有工作都是为之而铺开的,因而必须慎而又慎、反复斟酌。
   积极撰写社情民意。做好新形势下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责的基础,是实现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人民政协信息来源渠道比较广泛,但其中一个重要来源就是民主党派。民主党派做好信息工作,对促进政协的信息工作意义重大。民主党派要做好信息工作,需要把握以下几点:首先是领导重视。党派领导重视与否对党派信息工作做得好坏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党派领导真正重视信息工作,把信息工作作为党派履职的重点来抓,亲自带头撰写信息,落实相关制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对党派成员和机关干部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使他们脑子里随时都有“信息”这根弦,心到手到,信息工作的成果自然水到渠成。其次是拓展信息工作的参与面。信息工作,就是要反映“社情”与“民意”,而“社情”、“民意”遍布社会各层面,分散在最基层、最广大的老百姓之中,要将之收集起来,光靠党派中的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因此,在培养信息骨干队伍的同时,要发动全体党派成员共同参与,形成整体力量,要在所联系的界别群众中广交朋友,还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平台,将收集信息的触角全方位地延伸出去。第三要把握信息的时效性。信息工作的时效性十分明显,一方面,党委和政府在处理一些问题时良机往往转瞬即逝,如有延误会比较被动,必须及时掌握信息;另一方面,现在党委和政府各个部门对信息工作都很重视,信息员队伍比较庞大,对同一个问题的信息往往有多个口子在上报,如果别人先上报了,那么重复的信息意义就不太大了。
   总之,民主党派与人民政协既有很深的历史渊源,又有密切的现实联系。在人民政协的舞台上,民主党派应该大有作为,也可以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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