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的党际关系是民主党派发展的重要基础

2009-12-16 来源: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由该国国情、国家性质和社会发展状况所决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的一党制。《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主要特征和基本内容,这是我国首次就政党制度发表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是团结合作与互相监督的关系。和谐是这种关系的本质,党际和谐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
  我国确立和实行以“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为基本特征的这一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成果,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2005年农工民主党中央主席蒋正华撰文说:“回顾民主党派所走过的发展道路,我们在历史的各个关键时刻,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指引、帮助和领导下,坚持了正确的政治方向;我们能够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中作出贡献,都是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团结奋斗的结果。历史经验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是民主党派的立党之本”。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实践充分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帮助,就没有各民主党派的今天,就没有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总格局中的政治地位。2007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出台的,关于开展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主题的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文件中提出的,政治交接关键是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核心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2007年新任农工民主党中央主席桑国卫在农工民主党“十四大”闭幕会上表示:“我们要始终做到: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立场不变,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同心同德的政治态度不变,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团结奋斗精神不变。”
  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行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首次提出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观点。2005年中共中央5号文件,把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执政党的责任。2006年,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提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必须做到“四个既要以要”,把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作为和谐政党关系构建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如何在自身建设中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在多党合作中承担起“共创伟业”这一历史赋予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庄严责任,是构建和谐政党关系的又一主要任务。
  可以说,建国以来,从八字方针发展到十六字方针,从1989年14号文件到2005年5号文件,我国政党关系一直处于发展和优化的过程中。“党际和谐”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关系的准确定位,执政党与参政党构建和谐的党际关系,是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和谐的党际关系的氛围中,参政的各民主党派可以健康地、稳步地发展,可以有效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履行着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功能。建国60年的实践有力地证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与参政的各民主党派之间已经并将继续建立和维护好这一有效和谐的党际互动模式。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