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松菊委员代表省委会口头发言

大力整合资源 以省级统筹为新起点 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2010-02-01 来源:调研室

    近年来,我省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取得较快进展,已经形成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构成的“四条保障线”为主体,其他多种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至2008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覆盖4509万人,占我省常住人口的88%。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054万人,参保率达8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启动,参保365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3094万人,参保率达90%;2008年全省医疗救助金人均支出7元,各地已或拟建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三无人员救助基金”等辅助医疗救助措施,为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最近农工党浙江省委员会的一项调研发现,我省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着机构设置不科学、管理体制不畅、医保基金结余居高不下、制度间衔接存在障碍等诸多问题。
    为贯彻落实新医改精神,继续深化和完善我省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建议社会医疗保障以省级统筹为新起点,做到统一政策、分级实施,统一预算、分级核算,统一调剂、分级平衡,统一考核、分级负责,努力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特建议如下:
    (一)整合资源。逐步整合现有负责社会医疗保障职能的各类资源,建立统一的各级政府社会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机构,承担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职能。首先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统一管理,加强社会医疗保险服务基层分支机构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基层参保群众。
    (二)统一管理。涉及社会医疗保险的资金实行统一预算、统一管理,逐步整合目前各类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以现有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为基础,结合个人缴费的多寡、参保人员的收入水平和原参保类型,制定相应的统筹层次,如可分为职工型、农民居民基本型、农民居民大病型和学生型,分别享受相应层次的缴费和报销比率,逐步缩小城乡间、区域间保障水平的差距,妥善解决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建议条件许可时建立统一的省级全民医保基金,做大医保基金规模,发挥规模效应。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电脑管理系统,健全对医疗机构、药店的考核机制,统一考核标准。整合、修改、调整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政策、惠民医院政策、“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和“三无人员救助基金”政策,统一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积极探索通过委托管理、联网结算和异地经办等办法,建立异地就医结算制度,逐步在县、市和省统筹区域内实行“一卡通”。鼓励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鼓励和引导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鼓励企业和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社会医疗卫生保险之外的需求。
    (四)加强监管。提高医保资金的管理水平,完善医保基金结算办法,积极探索住院按病种付费、门诊实行总额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的结算方式,促进医院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减少滥检查、开大处方等行为和诱导性消费,有效控制诊疗费用。加强对医保基金征缴、存储、支付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应明确规定医保资金、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的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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