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地源热泵,促进我省建筑节能减排

2010-10-15 来源:综合支部

    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要求。
  在我国,建筑能耗占总能耗的27%以上,而且还在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加,其比例将快速上升到33%以上。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空调采暖能耗也在急速增长,据有关数据显示空调能耗将占建筑能耗50%左右,即全社会总能耗的大约15%用于空调和采暖。这在我省每年由于夏季空调出现用电高峰,造成用电紧张,频繁限电严重影响工农业生产即可见一斑。
  地源热泵包括土壤源热泵、地表水(江、河、湖、海)源热泵、地下水源热泵等多种形式,是一种新型的利用可再生能源空调形式,既可制冷,又可制热,效率高,排放少,又可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最主要的是相比常规空调节能30%以上,如能全部替代常规空调,可使全社会总能耗降低5%左右,即节省一个长江三峡电站的发电量,足见其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为推进建筑节能和地源热泵应用,国务院和我省有关部门已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从不同层面强调了建筑节能和包括地源热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重要性,为我省的地源热泵大力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我省的地源热泵试点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是全国最早应用的省份之一,目前在杭州、宁波等地已有了较多的示范工程,宁波、建德、安吉等地市也被国家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省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协调小组也在积极推进包括地源热泵在内的“六个一百”工程。但由于受初投资有所增加、技术要求较高、宣传力度不够等因素制约,截止目前我省地源热泵应用规模总量仍然不大,落后于北京、沈阳、山东等先进省市,这与我省的经济地位与能源紧缺形势不相协调。
  为此建议:我省加快地源热泵发展步伐,将发展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纳入“十二五”规划编制考虑范畴,加强规划、指导、实施和考核工作,以促进我省建筑节能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
  1、 借鉴北京、沈阳等地先进经验,指定地源热泵的建设、监督、运行管理的相应行政主管部门,使地源热泵的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并着手组织进行科学权威的经济、技术、环境评价,建立和完善地源热泵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
  2、 在“十二五”规划编制中给予地源热泵等新型可再生能源以应有的地位,制定相应的奖惩政策。
  3、 制定地方地源热泵使用种类和区域布局的专门规划,明确地方的地源热泵使用技术路线,从整体规划中安排指导地方地源热泵的使用目标。如根据我省地表水丰富的实际情况,开展钱塘江、甬江、瓯江、新安江等大江大河区域性地源热泵的应用研究和示范,做好地源热泵规模化应用的大文章。
  4、 结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我省“六个一百”工程,整合相关科研力量,开展重点技术研究,努力提高规模化应用水平,带动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提高。
  5、 重点抓好新建建筑地源热泵的实施落实工作,通过加强各环节的行政监管和执行落实,使具备条件的建筑尽可能设计、安装地源热泵,努力提高其应用比例。
  6、 开展既有建筑的地源热泵改造工作,对条件具备的既有建筑,特别是高能耗建筑,制定相应政策,促使其实施地源热泵改造。
  7、 广泛开展地源热泵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普及地源热泵节能减排知识,引导公众了解、关心、支持地源热泵节能减排工作,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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