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出台浙江省快递业管理条例的建议

2011-04-13 来源:嘉兴市海宁总支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是我省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一项重要举措,而快递业无疑是现代物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消费方式的改变,快递业务量呈现出几何级数增长。去年实施的《邮政法》规定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但依然存在管不着、管不到位的地方,据调查,目前快递业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快递企业规模小,发展后劲不足。我省民营快递企业较为分散,规模小,资金实力差,仓储规模普遍较小。这些企业区域性较强,制约了整体网络连接,只能靠低价恶性竞争。
  二是企业管理混乱,缺损货物常发生。?很多民营快递企业都是靠“加盟”、“连锁”发展起来的,所以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手段和规范的工作程序,经常发生货物不按时送达收货人,甚至送达的货物中有缺损货物等现象。群众投诉无门,经常在蒙受经济损失的同时还要遭受精神上的打击。
  三是快递人员文化低、服务水平不高。大多数民营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大多数是外来务工人员,大都只有小学、高中学历,没有上岗培训,人员流动性大极不稳定,同时骑着电动自行车上门取货送货,安全性差、形象不佳,更谈不上团队建设、企业文化培育了。
  四是信息化水平差,业务成本高。不少民营快递企业对物流的认识还停留在运送货物的“体力活”概念中,没有把快递作为现代物流业来看待,缺乏对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导致物流时间长、成本高,业务增长慢。
  为此,建议:
  一、制定出台办法,依法管理。建议由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快递业进行专题调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浙江省快递业管理条例》。明确快递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快递业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建立快递企业托运人、提货人身份证登记制度,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统一行业标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送货工具、统一服装。明确规定送货时限、赔偿标准、仓储面积等,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技能认定和管理,投递员要接受上岗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资源优化整合,加快发展。将市场和政府的培育相结合,重点引导、支持一批民营“龙头”快递企业,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一定支持,使其尽快成为快递业典范,并实现与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网站的“联动”发展。对一些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经济实力不强、操作不规范的快递企业进行关闭。
  三、加强企业监督,规范发展。快递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查行业单位是否实行了“四统一”,查快递企业的资质,查从业人员的资格,查收费的标准,查快递工作的程序规范。
   四、建立行业协会,提升形象。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成立省、市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增强行业的自律性,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督管理,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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