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强对网络医生的规范和管理

2012-02-06 来源:湖州市委会

  生病了怎么办?理所当然要去医院。不过,如今不少人生了病,首选的不是去医院就诊,而是先上网找医生进行咨询,按照网络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医生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以提供网上医疗咨询和药物销售为服务内容的网上医院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选择在线看病。网上医院和网络医生的诞生是科技发展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一种进步,一方面可以方便患者,足不出户就能得到诊治,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另一方面,网络医生多为免费医疗咨询,也有助于解决看病贵的问题。然而,现在满天飞的网上医院让人迷茫,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网络医生真实身份不明
  在部分咨询网站上看到,类似“名医坐堂”在线解答栏目里,都注明了解答医生的资质:有的是大医院的医师,有的则是民营医疗机构的年轻大夫。当查看注册的医师信息时却发现所在医院、联系方式等介绍均为“保密”,网上医生的真实身份很难考证。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到多家网上医院。打开这些网上医院的链接,迎面而来的就是一个对话框提示:“专家B请求与您对话”,点击进去,总有一位“专家”在线等候咨询问题。当以不同身份咨询不同的问题时,却是同一个专家在回答。不禁让人一头雾水,按照常理,专家都是“术业有专攻”的,事实上医院坐诊的医生也是分科诊病的,何以网上医生扮演着“全能”的角色?对于网络医生,不少医院的医生都表示了质疑。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的李医生说:“看病,不光要向病人询问病情,还要进行检查,之后才能大致确定具体病症,单凭病人的描述就下结论太神乎其神了,不仅可能耽误病情,甚至会老病没治好再治出新病来。在某健康网站点击医生注册,按网站要求随便填写了一个名字、地址、邮箱等信息,但就是这样的虚假信息一提交,就立即成了其中的“网络医生”。按照该网站要求,“网络医生”就可以“为大众健康咨询”。 网上医院的医生资格注册无限制和认证,随意编造的简历即可“新医生注册”,让游医药贩的轻松渗入,更使得网络医疗变得扑朔迷离,不少患者因此上当受骗,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二、网络医生图什么
  网络医生在网上为患者服务,不要挂号费,不要诊疗费,态度积极热情,服务及时高效,难道,网民们打几个字就能得到“免费的医疗服务”这块蛋糕吗?登录一家名为“妙手仁心,名医荟萃”的提供网络医疗服务的机构,以“痛经”的病情进行了咨询。该网站刘医生热情接受了患者的咨询:“您好,您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在这里咨询。”当患者打出“请问痛经如何医治?”刘医生简单地“询问”了症状后,给出的医疗建议是:“建议您做一个彩超看一下,然后有针对性地用些药。”而某些医疗网站就业指导就更挺“雷人”了,在“欢迎您加入”栏目看到了这样的就业指导,“随时欢迎各界人士网络医生,并且提供工作指南”。该网站网络医生的工作方法是:“以我为主的基本思路,引导客人按你的思路走。”网络咨询医师职位目的是:“网络咨询的最高境界是把没有就诊欲望的患者变成就诊欲望强烈的患者,把想就近治疗的患者通过‘推销’本院的品牌(专家,技术,环境,疗效)之后促使其来院根治。合理的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和营销之间的灵活贯通,这并不是一种忽悠,而是实质提供方便的就诊。”如此雷人的就业指导,赤裸裸地宣告着网络医生的目的。
  三、亟需规范和管理
  现在网络普及率越来越高,很多人对网络的依赖导致了有个头痛脑热的都愿意在网络上“搜一搜”。而以挣钱为目的的网络医生如果不加以管理和规范,这种资质无人管、处方随便开、药品瞎推荐的乱象,亟待规范和管理。
  1、规范医疗信息网站。
  2002年,卫生部要求医疗信息网站在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之前,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所有的卫生信息网站只能提供卫生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属于医疗行为,只能在具有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但现实是一些网站打起了“擦边球”,以医生建议的名义向患者推荐药品,而那些小医疗机构也在利用网络拉病人。针对越来越多的网站涉及诊病、开处方、卖药品的情况,地方相关部门应进行定期检查并取缔不规范的网站。集中清理整顿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低俗内容;集中清理整顿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虚假内容;集中清理未经审核同意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等。
  2、加强对患者的宣教。
  应该让患者知道:目前法律法规对网上诊疗是严格禁止的。网上咨询虽有参考性,但病情因人而异,医生要综合病史、症状、体征、辅助检查等才能做出判断。只根据网络咨询就简单下结论,很容易发生误诊,建议患者到正规医院看病,要咨询正规的医疗机构和这些医疗机构里的医生,慎重对待互联网上的医疗信息,健康之事非同儿戏,切莫花了冤枉钱又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建立地方投诉热线,患者如遇到网上诊疗行为或其他非法行医行为,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3、要让网络医疗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严格上网审批与资质鉴定,对网上医疗行为进行全方位规范管理。
  (1)资格审定:医疗机构在互联网上开设网上医院、网上门诊,或借助互联网开展诊疗活动,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立网站。国家卫生部明文规定,只有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才有资格提供网络医学服务,网络医院应聘医生要核实其真实身份,要求应聘者提供自己的毕业证、资格证等供网站查验,作资格鉴定后方能成为“在线医生”。
  (2)服务限定: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内容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所有医疗卫生网站只能提供医疗卫生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服务,属于医疗行为,只能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未经卫生部批准,任何医疗卫生网站均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名称。这些办法和规定对于杜绝网上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网上医疗、网上购药进行欺诈的行为,以及保障患者的利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很显然还需要在医疗网站审批和认证,网站合理、合法运行上加强力度,保证医疗网站宁缺毋滥,让国内的网络医疗卫生服务逐步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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