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患者在社区医院开药难应引起重视

2012-07-11 来源:萧山区基层委员会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积极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自2011年1月开始,浙江省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此举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与此同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也快速实施,农村就医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农村20分钟”医疗圈基本形成,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的就医。但目前基层医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引起重视。
    1、 “小处方”导致重复配药。为减轻群众看病负担,降低医药费用,目前基层医院均严格控制门诊均次处方值(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就是实行“小处方”,要求每张处方值不能超出70元,导致一些常用的治疗慢性病的药物只能开3到5天的量,使得病人隔三差五往社区医院跑,导致重复挂号配药,给常年吃药、行走不便的老年慢性病人带来负担。
    2、 药物品种无法满足群众需求。目前全国基本药物目录共有307种,浙江省增补150种,杭州市增补100种,但这557种药品在基层卫生机构并不是都有配送,许多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常用药在社区医院配备的种类很少,不是没有就是非患者常吃的品牌,所以这些病人为配药还是往大医院跑,老百姓为此呼声很大。
    为此建议:
    1、 以疗程药量来控制处方值。卫生部早有“急三慢七、行动不便两周量”的门诊开药量规定,即急病药量一次不超过三天,慢性病药量一次不超过七天。患者年龄大、行动不便,可以放宽开药量至半个月。为使慢性病人、老年病人少跑医院,建议以疗程药量来取代处方值,对这类病人应允许开2—4周的药量。
    2、基药品种要适当调整。现有的基本药物目录的557个药物品种,显然无法满足基层老百姓的医疗需要,同时因各地用药水平习惯的差异,且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一直处于领先,应针对当地群众的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再调整增加目录品种,
    3、适当配备一些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常用药。应允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适当配备非基本药物目录的常用药。对群众和参保人员反映强烈的部分价格高、但临床治疗必需的新药、进口药也应适当配备。
    4、大医院应设置简易门诊。为方便病人在上级医院配药,减少排队挂号等候的时间,应在大医院(比如各个区级医院)专门设置简易门诊,专为在基层医院配不到药的病人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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