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化减量化处置生活垃圾

2013-06-03 来源:联谊报

  从2007年到2011年,宁波中心城区生活垃圾量年均增长4.11%。2011年全市排放318.3万吨,2012年初步统计超过330万吨,且垃圾的组成也呈明显变化。数量巨大且成分复杂的生活垃圾对空气、水体、农田等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问题
  中转设施不完善,混合收集影响后续处理。宁波垃圾收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垃圾的减量化效果差及回收利用率低,在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大大加重了垃圾处理的负担。一是生活垃圾中转设施不完善。目前,宁波城区共有垃圾中转站15座。这些中转站都是混合中转站,并且分布不合理,不能充分发挥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作用。二是混合收集影响生活垃圾的后续处理。将所有垃圾不加区分一并收集的混合收集方式,以及城区垃圾以焚烧为主的处理方式,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卫生填埋方式占用大量土地,加重环境负担。一方面,卫生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要占用大量的土地;另一方面,若填埋场设计不当或施工不到位,有可能对环境(如地下水、周围土壤、空气等)产生二次污染。且由于卫生填埋场中的生活垃圾含有不少有机物,大多可被微生物厌氧消化、降解,产生大量气体,主要成分为甲烷和二氧化碳,还有其他一些微量成分如氮气、硫化氢、氢气和挥发性有机气体等,若不对其进行适当收集,会在填埋场内累积并向场外扩散,产生火灾隐患,还存在传播疾病的危险。
  焚烧法费用较高,废渣废气污染较大。焚烧法能将生活垃圾体积减少90%,并降低水和土壤污染的危险,还可以利用燃烧产生的热能作为热源或发电,但建造垃圾焚烧厂投资较大,且其设备较易锈蚀,维修困难,财务负担较重。
  垃圾焚烧产生的固体物质灰渣包括底灰和飞灰,占原垃圾重量的30%~35%。灰渣中重金属含量较高,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宁波目前对灰渣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危险废物填埋场处置,另一种是用水泥固结后进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这两种处置方法都有一些问题:一是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行费用居高不下,每处置1吨灰渣费用达上千元,垃圾焚烧处理企业难以承受;二是在灰渣总量日益增多的现状下,危险废物填埋场处置能力相对而言极其有限;三是水泥固化方法中,水泥耗费量大,且因固结体易受酸性介质浸蚀,还需对固结体表面进行涂覆,最重要的是飞灰和底灰中的有害物质未予脱除,对周边环境仍可能造成影响;四是如果飞灰和底灰中碱性氯化物浓度较高,则会抑制水泥的水合作用,使水泥不能充分固化和稳定。
  垃圾焚烧所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目前仍不能彻底解决。垃圾成分复杂,除生成常规的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粉尘等大气污染物外,还会产生其他污染物:当垃圾中有含氯的塑料或其他物体时,会产生氯气和光气等有毒气体;当燃烧不充分时,会产生甲烷、苯和氰化氢等物质,还有臭味;当垃圾中含有重金属时(如电池、各种添加剂等),会大大增加焚烧生成物中的重金属含量。

  对策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环保意识。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宣讲团等形式和载体,在群众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市民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掌握垃圾分类及回用的相关知识;要在中小学生中加强环保意识、环保知识的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树立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的理念;要大力开展“光盘”行动,在饭店、餐厅、家庭的餐桌上都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从源头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要实行奖励制度(如对电池、节能灯等强污染日用品实行有偿兑换),引导、鼓励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完善政策法规,改革环卫管理运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目前亟待制订《宁波市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办法》、《宁波市垃圾排放收费管理办法》、《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营运监管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并认真贯彻落实。
  加强收集管理,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一是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建议将城区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按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可回用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废电池、荧光灯管等)分类收集。这项工作目前已有试点,但力度不大、各环节衔接不够,因此效果不佳,没有真正起到作用。近期,《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7)》已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建议切实将方案落到实处,并加快进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要在各收集点配制不同标记、不同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桶。
  二是推行净菜上市,逐步实现农贸市场超市化。据统计,如果全面实行净菜上市,基本可以将蔬菜的丢弃率控制在5%,每天可减少生活垃圾近100吨。建议应尽快制定实施计划,扶持“农改超”企业,建设净菜加工中心;加大对蔬菜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蔬菜上市前处理、包装、保鲜等方面的设施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的收集管理工作。一方面要积极扶持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另一方面,要加大对非法处置餐厨垃圾的查处力度。堵疏结合、加强管理,通过积极引导和依法管理双重方式,尽快与少数尚未签约的餐饮服务单位签约。要不断优化监管手段,强化源头控制,深化长效管理机制,严查餐厨垃圾非法收购者和私自处理餐厨垃圾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
  完善中间环节,加大废物回用力度。建议现有垃圾中转站主要进行可燃垃圾的中转,收集后转运至各垃圾焚烧厂;在城区选址新建2~3座中转站,用于餐厨垃圾、不可燃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中转;对现有生活垃圾运输车进行适当改造,使之能分装各类生活垃圾。
  做好废物的回收和利用工作。垃圾资源化,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回用(含整体回用和部分回用),二是再生(即将垃圾作为新产品的原料)。为提高垃圾资源化水平,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规律,政府应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以政策导向、经济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对生活垃圾的分拣中心、回用企业、再生处理企业等“二次资源”利用企业加以鼓励,促进其产业链的形成和延长。
  采用先进技术,综合利用垃圾焚烧灰渣。由于受土地资源等约束,焚烧法仍将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处置生活垃圾的主要方法。关键在于消除焚烧法的不足,特别是其中灰渣的处理问题。国内外对此有一些相关的研究。如采用炉渣制砖技术,利用炉渣制作彩色环保地砖,美化城市;用生活垃圾焚烧灰渣代替部分混合料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各项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在宁波,相关高校如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也有相关专利。据此可以建立相关的垃圾焚烧灰无害化处理企业,及以此为主要原料的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等。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鼓励企业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并率先在本地市政道路等的建设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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