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促进分级诊疗

2014-05-26 来源:联谊报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我省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高明显,但大医院门庭若市,基层医疗机构相对冷清的现象依然存在。据统计,2012年全省综合医院诊疗人次同比增加13.64%,基层医疗机构同比增长仅8.67%,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比重由上一年的51.36%下降到50.12%。全省新农合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虽然达到73.3%,但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1%,普通门诊实际报销比例只有27.6%。

  问题聚焦
  各级医院功能定位不明确,职责分工不合理。调查发现,某市县级综合医院门诊与住院患者前20位病种与市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门诊和住院前20位病种符合率达90%,与省级大医院门诊前20位病种符合率达50%以上。许多常见病患者涌向大医院,加剧了“看病难”,同时也使医疗费用居高不下。
  基层医疗网络不健全,服务能力难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脆弱,人员编制不足和待遇偏低,使基层优秀医务人员招不进、留不住。规范化培训政策落实有差距,业务能力提升困难。据对某县2177名医务人员调查发现,高、中、初和初级以下职称人员分别占1%、19%、59%、21%,中高级职称人才匮乏。另外,基层医疗网络尚未健全,综合服务能力不高,难以取得患者信任,进而出现小病也到大医院的现象。
  医保报销政策引导性较弱,有序分流效果难显现。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报销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力度不够,医保基金对病人就诊意愿的引导作用极为有限。根据某县资料显示,2010年至2012年间,患者在县域内住院均次费用为5642元、5891元、6379元,在县域外住院均次费用为11252元、12022元、12314元。3年中,县域内患者诊疗人次虽然占比为68%、67%、67%,其花费的医保费用却只占52%、50%、52%。医保报销政策不给力,有序分流效果难显现。
  医疗信息化建设不匹配,共享机制未建立。一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普遍存在“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现象,医疗信息难以共享。二是远程诊断、会诊中心的收费标准、纳入医保等相关政策滞后,影响了信息共建共享的积极性。三是医疗机构直接面向广大患者的信息服务与实际需求不相协调。如专家预约门诊挂号,看起来合理,实际上诱导了许多常见病患者流向大医院,有违推进分级诊疗的初衷。
  对策建议
  合理定位各级医院功能,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一要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职能,发挥好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作用。二要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强化基本医疗功能,切实担负起一般常见病的首诊把关责任,真正使90%的疾病患者能在县域内得到有效诊治。三要明确省市大医院主要收治危重和疑难病症患者责任。承担好医学教育、科研和指导、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任务。四要抓紧制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诊治范围、诊疗程序、诊治标准。细化基层常见病目录及临床路径、转院程序等。
  强化要素支撑,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一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服务能力。二要建立县(区)域卫生人才统筹机制,逐步建立县域内卫生人员统一规划、统一招聘、统一配置机制。三要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人员的待遇,使基层全科医生的收入接近或基本达到三级医院专科医生的标准。四要提高全科医生的高级岗位比例。五要加大对村医的扶持力度,稳定和优化乡村医队伍。六要加大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人员综合素质。
  改革基本医保支付方式,引导患者科学合理就诊。一要加快各类医保管理制度整合。尽快研究出台社区医疗机构与大医院双向转诊的医保报销以及有关远程会诊、诊断费用报销政策。二要提高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和按临床路径付费比例。三要加大医保基金支付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力度。拉开常见病在社区诊治和在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以经济手段引导一般疾病在社区首诊,慢性病在社区维持治疗和康复。
  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分级诊疗提供技术支持。一要尽快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发挥大数据对临床诊疗、卫生决策、方便患者的作用。二要建立标准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区域医疗信息系统。三要制定实施支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包括各类远程会诊、诊断中心的收费政策,为分级诊疗提供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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