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案办理会上再建议有了“回应”——省金融办专程来省委会机关沟通面商

2017-09-18 来源:

 

 

  9月13日下午,省金融办副主任盛益军一行3人专程来农工党省委会机关,就省委会提交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8号《推动浙江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几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答复修改意见上门沟通面商,省委会主委罗建红、副主委葛明华,省直工商大学支部党员卢洪雨等参加了面商座谈,并对省委会在重点提案办理会上再提的建议有了正面“回应”。
  今年省政府召开的首场重点提案办理会,就是第48号重点提案,具体由副省长朱从玖领办,省政协副主席黄旭明督办。8月25日,第48号重点提案办理会上,朱从玖、黄旭明以及提案主办会办单位都对该提案给予高度重视,认为“48号提案站位高,前瞻性强。”“对于贯彻落实央行等七部委印发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起到很好的启示和智囊作用。”“绿色金融,契合浙江实际,契合国家发展理念,感谢农工党省委会的这份提案,帮助我们共同思考。”  办理会上,罗建红借机就推动浙江绿色金融发展再次提出三点建议,得到省金融办的高度重视,会后认真研究,补充完善,在13日上门面商沟通中得到了正面回应。
  “在绿色金融机构中设立省级绿色投资银行,推动PPP模式的绿色产业基金等建议缺乏具体反馈内容”。省金融办明确表示,将根据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要求,探索以财政资金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撬动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和投资绿色基金;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推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垃圾处理、垃圾发电、绿色交通,节能环保等领域项目建设。省财政对湖州市、衢州市的PPP示范项目、资产证券化等给予优先推荐,在安排PPP以奖代补资金时优先考虑。
  “有关排污权、用能权交易以及绿色金融资产证券化等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的建议”,省金融办明确表示要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用能权交易市场体系,完善初始分配和确权,培育二级市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丰富交易模式。
  “建议充分挖掘问题和困难,为推进我省绿色金融发展和我们的参政议政提供更具体的方向,依托标准化试点省,加快制订绿色金融标准……”省金融办表示在后续的工作中,将对照提案答复意见逐条检查回顾,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欢迎农工党省委会推荐相关专家,参与绿色金融“浙江标准”等调研,为我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罗建红感谢省金融办认真办理,对办理态度和办理效果表示满意,今后将进一步发挥农工党优势,持续关注我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强横向合作调研,多渠道为我省绿色金融发展鼓与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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